一、上市公司资产评估业务
企事业单位在发生组建或改制为上市公司、发行或增发股票境外上市(包括间接上市)以非现金资产配股以及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收购、股权转让、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时的整体或单项资产评估业务。
二、银行、证券、期货等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业务
金融企业在发生组建或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或增发股份以及涉及金融企业的兼并收购,股权转让、对外投资、贷款处置等经济行为时的整体或单项资产评估业务。
三、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国有和非国有企业在发生下列经济行为时的整体或单项资产评估业务:
1、 股份拍卖或转让;
2、 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
3、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4、 资产抵押、担保、租赁;
5、 企业清算。
四、单项土地和房产估价业务
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评估;
2、城市土地房屋拆迁评估;
3、房产和土地的抵押、担保、拍卖、投资评估;
4、房地产课税评估;
5、房地产价值和项目咨询;
6、其他房地产、土地评估业务。
五、保险公估业务
1、保险标的投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2、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六、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业务
受法院和当事人委托涉及资产评估的司法鉴定业务。